索引号: | 0022779351/2021-00009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哈政规〔2021〕2号 | ||||
凤凰体育平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凰体育平台市摩托车总量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哈政规〔202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凤凰体育平台市摩托车总量控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凰体育平台市人民政府 凤凰体育平台市摩托车总量控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摩托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凤凰体育平台市摩托车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凤凰体育平台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的总量控制工作。 第三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制定摩托车总量控制的工作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每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现状、环境承载能力以及摩托车需求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全市摩托车年度配置指标数量,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摩托车配置指标的申请条件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申请人可在网上提出申请。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摇号方式分配配置指标。 第六条 因警用、抢险等用途需要配备公务摩托车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放配置指标。 第七条 快递等企业需要使用三轮摩托车从事配送工作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发展需求、交通违法和事故等数据统计情况,确定发放配置指标。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八条 获得配置指标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摩托车注册登记。 第九条 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向全市摩托车销售经营单位宣传《凤凰体育平台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并指导上述单位在经营场所明示全市摩托车总量控制的具体内容,提示购车人知晓相关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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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